山东交通学院年本科招生章程
第一章
总则
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科招生工作,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提高生源质量,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山东交通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,实施监督,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,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。
第二章
学校概况
第四条学校简介
学校全称:山东交通学院;学校代码:;
办学体制和类型: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;
办学